公告: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第3号公告
作者: 来源: 点击数:21941 更新时间:2017年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在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农商银行”)。现就椒江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设置。椒江农商银行股份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利,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并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椒江农商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份发行总数及每股金额。椒江农商银行总股本46704062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00)。
三、征集对象。椒江农商银行股份征集对象为原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东。
四、出资方式。股东持有的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按1:1的比例转为椒江农商银行股份。
五、转股手续的办理。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到所在地的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办理签名确认等相关手续。
受理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9日。
六、椒江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详细内容详见《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股东可到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查阅。
七、本公告于2017年9月30日起在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张贴及网站公布,公告期为10天。请椒江农村合作银行的广大股东相互转告。如各位股东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8882932,联系地址:椒江区工人东路322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30日
一、股权设置。椒江农商银行股份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利,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并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椒江农商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份发行总数及每股金额。椒江农商银行总股本46704062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1.00)。
三、征集对象。椒江农商银行股份征集对象为原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东。
四、出资方式。股东持有的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份按1:1的比例转为椒江农商银行股份。
五、转股手续的办理。椒江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到所在地的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办理签名确认等相关手续。
受理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9日。
六、椒江农商银行征集发起人的详细内容详见《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股东可到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查阅。
七、本公告于2017年9月30日起在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张贴及网站公布,公告期为10天。请椒江农村合作银行的广大股东相互转告。如各位股东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8882932,联系地址:椒江区工人东路322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