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现对椒江农商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内容进行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开户服务标准
(一)服务对象
境内依法设立的且至开户申请日止经营正常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金融机构等客户作为存款人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二)开户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企业若法人办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及预留银行印鉴;若为代理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书包含法人的授权范围)。
申请企业并承诺对其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开户流程
至网点开户:携带开户所需资料 --- 咨询大堂经理填单(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书等)--- 柜台办理
预约开户(3种方式):
(1)在“浙江农信公众号”预约选择“307企业预约开户”,输入企业相关信息,选择业务办理网点进行预约;
(2)通过“云闪付”APP办理选择“企业账户预约”进入浙江省网上预约银行开户系统,选择“开户预约”,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选择业务办理网点进行预约;
(3)电话联系营业网点,预约企业开户。
(四)尽职调查
企业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我行将对申请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开户资料、账户开立用途、企业经营情况、开户真实意愿等相关内容,并留存尽职调查资料,经审核符合开立条件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二、开户资费标准
企业账户开立免手续费。
三、办理时限标准
开户资料齐全真实,手续无异常、尽职调查不存在可疑等情形,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开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椒江农商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